根據2017年2月15日在武漢市召開的“湖北省玻璃鋼復合材料行業協會一屆6次理事會”的提名,按照《湖北省玻璃鋼復合材料行業協會章程》(以下簡稱《章程》)第二十九條規定,省玻璃鋼復合材料行業協會將擬擔任第二屆協會領導成員(會長、副會長、監事、秘書長)名單于2017年6月14日10時在湖北建材聯合會網上予以公示,至2017年6月21日14時,已經按照《章程》規定公示了7整天。
在公示期內,協會秘書處未收到任何不同意見,此公示于2017年6月21日14時從湖北建材聯合會網上撤下。
特此告示。
湖北省玻璃鋼復合材料行業協會
2017年6月21日14時